车祸无情 路救基金垫付73893.65元帮助外来务工者脱困
金山网讯 2019年7月21日11时左右,朱某持B2证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在扬中市企东村4组路段与行人赵某相撞,造成赵某重伤。事故发生后,伤者被送往扬中市人民医院进行抢救,抢救费用需要10万元左右,面对这么高的抢救费用,伤者家属急坏了,他们来扬中打工时间不长,根本支付不了这笔抢救费用,而肇事者家里经济状况也不好。
扬中市事故中队城区中队办案交警知道情况后,立即与紫金保险路救服务站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并将这一情况告知了路救基金工作人员,路救基金工作人员与医院联系开通绿色通道先抢救伤者,先行垫付了前五天的抢救费用。路救服务站的工作人员通过协助受害者家属办理相关垫付申请手续,26日,经过申请路救中心的审批,最终为赵某申请到73893.65元的抢救费用。
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一项惠民政策,是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这项制度是交强险的补充,旨在保证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不能按照交强险制度得到赔偿时,可以通过救助基金获得及时抢救或者适量的补偿。
哪些情形可以申请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都可以向交通事故发生地的救助基金管理人救助服务站申请垫付受害人的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丧葬费用:1、抢救费用、丧葬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2、肇事机动车未投保交强险的;3、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还有一种情形,因交通事故赔偿人无力赔偿,且造成受害人家庭特殊困难的,可以申请一次性困难救助。(戴云燕)
责任编辑:张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