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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都要“双录”

2019-08-30 11:54 来源:京江晚报

金山网讯  为进一步规范保险销售服务行为,解决消费者关注的销售欺骗误导问题,切实优化保险消费环境,日前,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了《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10月1日起开始实施。《办法》要求保险公司通过保险销售从业人员、保险经纪从业人员、保险中介机构等销售超过一年期的人身保险产品时,需要对关键环节进行录音录像。市保险行业协会办公室主任丁群表示,此后只要是购买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人身保险产品的投保人,都要对关键环节进行录音录像。这项规定对于源头治理人身保险销售误导、保护消费者利益起到很大作用。

所谓保险“双录”是针对保险产品销售环节进行录音录像,保险公司销售人员、保险中介机构等通过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采集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的方式,记录和保存保险销售过程关键环节,实现销售行为可回放、重要信息可查询、问题责任可确认。丁群称,之前在全省银保渠道、60周岁以上投保者已经在试行“双录”。本次《办法》中要求,专、兼业代理人或机构销售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人身保险产品,需要对关键环节进行录音录像。录制内容包含销售人员(投保人)出示身份证明,投保人签署保单、投保提示书,保险产品名称、保险责任、缴费方式、缴费金额、缴费期间、保险期间和犹豫期后退保损失风险等。

事实上,除60周岁以上投保者外,对于个人投保人身保险产品并没有双录的要求。10月1日起实施的《办法》中对于保险公司销售相关产品进行“双录”则有了明确的要求。近日各家公司为保证“双录”的实施,更新或购买相关设备,加强各个岗位人员的相关培训。“在个险销售过程中,这样的操作会有一定难度,尤其是年龄较大的保险营销人员会有些不适应。”一家寿险公司相关负责人称以往人身保险产品销售中只要一位营销员与客户沟通并指导填单办理相关投保程序即可,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双录后,销售操作上至少需要两个人进行,一个人签单一个人录制。这样在一定程度上避免销售误导,树立了保险业口碑,更有利于保险公司长远发展。

保险业内人士表示,近几年保险销售过程中,尤其是一年期以上的人身保险产品销售误导成为侵害保险消费者利益的重要问题,再加上这类保险产品保险期限大多较长,有时难免会出现营销人员为了业绩而夸大或隐瞒重要的告知事项,消费者购买时又没有意识保留相关证据,这样就容易出现纠纷。《办法》实施后,通过建立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制度,通过对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销售行为关键环节的录音、录像,真实记录和保存销售过程,使得销售行为可回放、问题可查清、责任可确认,为消费者维权和监管部门监督调查销售欺骗误导行为等提供了有力的证据支持,有效解决投诉中消费者“说不清”、保险机构“辨不清”、监管部门“查不清”的问题。(宋娜)

责任编辑:包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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