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二手车有问题,消费者该如何维权
案例在线
消费者王女士向镇江市“智慧315”平台投诉,其于2019年12月23日在某二手车交易公司购买了一辆宝马X5,当时商家介绍车况时说该车无重大事故,只有小碰小擦,于是王女士就决定购买了。2021年2月王女士想出售此车,结果被查出该车大梁断过,被判定发生过重大事故!
消费陷阱
在汽车市场火爆的今天,不仅新车市场进行的如火如荼,二手车交易市场也迎来了一个又一个春天。但是,在二手车交易显露出巨大商机的同时也暴露出了各种隐患。如车源渠道不透明、价格评估不确定、交易不规范、售后服务无保障等。重大事故车翻新后继续流通,在二手车市场并不少见,这类车虽然便宜,但却往往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另外,二手车“反春术”一直在二手车市场充斥着,就是所谓的“调表车”。二手车市场所显露出的种种不规范提醒广大消费者要特别注意,千万别跳进某些不良二手车贩的“陷阱”。
维权提示
我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本案中,二手车交易公司将车卖给王女士时,故意隐瞒车辆的真实情况,且大梁对于车来说,关系重大,因此王女士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与二手车交易公司的购车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五百条的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如果合同被撤销,二手车交易公司应该将王女士的购车款退还,王女士将车交还二手车交易公司,并且,因二手车交易公司存在过错,如果王女士受到了损失,二手车交易公司还应赔偿王女士的损失。
二手车市场鱼龙混杂,尤其对于不太懂车的人来说,很容易掉进他人设计的“陷阱”。因此,不太懂车的人不论是买车还是卖车,都应该尽量找懂行的人随行,以便帮忙分辨一些事项,如车本身是否存在问题、车的价格评估是否规范、车所带的手续是否齐全等等。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辛琪)
责任编辑:黄跃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