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期间找“商机” 诈骗钱款被判12年
金山网讯 2020年上半年,由于受疫情影响,防疫物资供不应求,使得生产熔喷布的聚丙烯原料价格也随之水涨船高,供不应求,让一些人动起了“歪脑筋”。日前,扬中市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对卢某提起公诉。
卢某原是一名民营企业主,2009年时却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于2015年11月刑满释放。可心高气傲的卢某总觉得自己应当“挣大钱”。2020年4月初, 恰逢防疫物资的原材料难求,卢某想利用此“商机”赚钱。卢某联系了懂行的朋友王某了解某品牌的聚丙烯的价格,在王某告知卢某现聚丙烯材料属国家管控物资,须要一函三证才能申请拿货且目前无货后,卢某不想这样错失“商机”,便联系当时求购商品的孙某,告知其有货并报价每吨16000元。同年4月13日,孙某便将256万元订货款汇入卢某的公司账户。卢某收到汇款后,用于偿还个人、公司债务、支付工人工资等合计255万余元。此后,卢某便开始编造各种理由拖延发货时间,孙某见卢某迟迟未发货,便要求卢某退款,卢某眼看事情败露,为安抚孙某还伪造了一张185万元购买聚丙烯的银行回单,并于4月24日,向孙某退款41万元。由于孙某迟迟收不到货物,于是向警方举报。
扬中法院经审理认为,卢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215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已构成诈骗罪。卢某因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系累犯,且在疫情期间,假借销售用于疫情防控物品的名义,依法从重处罚。
最终,卢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黄馨叶 谢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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