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仲裁委积极有效化解群体性民事纠纷
金山网讯 近日,镇江仲裁委有效化解了一批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全部调解结案,及时、妥善化解了矛盾,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消除了矛盾隐患,维护了社会稳定。
事情源于2017年6月,王某、吴某等人与江苏某房产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购买该公司开发的房屋,并于2019年12月底交房。但房产公司未能按期交房,双方产生纠纷,多次协商未果。2021年3月,涉案10余位业主根据合同约定的仲裁条款向镇江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房产公司交付违约金,共涉及金额100多万元。
镇江仲裁委依法受理后,房产公司称延期交房是受当地环境整治及疫情影响,同时合同中也明确,因政府规定导致停工的,应予以扣减,不应计算在延期期限内。由于这批案件涉及人数较多,争议也较大,同时同类案件前期当地政府已组织协调,已有百余户达成调解协议。如果这批案件处理不当,极有可能引起群体事件。镇江仲裁委高度重视,一方面加强对当事人的引导,另一方面,指派业务能力较强、处理此类案件经验丰富的仲裁员审理本案。仲裁庭经过庭前调查、分析,组织专家咨询讨论,确定庭审思路,在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仲裁庭进行了调解,向当事人说明事实阐释法律,开展大量细致的沟通协调,最终双方同意按照合同约定,考虑疫情影响,确定违约赔偿范围,这批案件最终全部调解结案。
近年来,镇江仲裁委大力加强仲裁队伍建设,加强仲裁案件质效管理,着力提高仲裁的公信力和影响力,处理涉案金额数十亿元,解决了大量社会矛盾纠纷,为企业、群众提供了便捷的法律服务,不断得到社会的认可和赞誉。(笪伟 任晓蓉)
责任编辑:左亚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