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大件垃圾拆解中心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镇江市大件垃圾拆解中心项目已由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镇江市公共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
||||||||||||
2.招标代理机构 |
||||||||||||
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
||||||||||||
3.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
||||||||||||
3.1 工程地点:镇江市光大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焚烧厂西侧,下甸路以北,越河路以南 |
||||||||||||
3.2 工程规模:本工程处理规模为大件垃圾30t/d,大件处理车间建筑面积为1216. 9㎡,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为224㎡,门卫间建筑面积为13.7㎡,受监工程造价约800万元 |
||||||||||||
3.3 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 |
||||||||||||
3.4 监理合同估算价:24.66万元 |
||||||||||||
3.5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范围如下: |
||||||||||||
|
||||||||||||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最多可以中1个标段的投标。 |
||||||||||||
|
||||||||||||
4.投标人的主要资格条件 |
||||||||||||
4.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专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 |
||||||||||||
4.2 投标人信用等级:不做要求; |
||||||||||||
4.3 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建筑工程](含)以上工程专业); |
||||||||||||
4.4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
||||||||||||
4.4.1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
4.4.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
||||||||||||
4.4.3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
||||||||||||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
||||||||||||
4.4.4 拟选派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建工程的要求: |
||||||||||||
在镇江市行政区域内在建工程数量不超过2个,镇江市外不得有在建工程。 |
||||||||||||
4.4.5 拟选派的投标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建工程的要求: |
||||||||||||
不做要求 |
||||||||||||
4.4.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
(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
||||||||||||
(3)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
||||||||||||
(4)与本招标项目对应标段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
||||||||||||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
(7)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
||||||||||||
(8)因发生监理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
||||||||||||
(9)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
||||||||||||
(10)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4.5 其他要求: |
||||||||||||
4.5.1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
|
||||||||||||
5.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
6.招标文件的获取 |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接受现场获取或网上获取(请填写将相关资料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并与代理公司电话确认)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镇江市谷阳路299号优山美地150幢240室)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8月5日至2021年8月9日,每日9时至16时(节假日除外) 报名联系人:徐睿浛 联系电话:18952896988 邮箱:615344426@qq.com 传真:0511-85511005 登记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或执业证书、法人证书)(复印件);(2)“单位介绍信+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
7.投标截止时间 |
||||||||||||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年8月16日9时30分。(初定时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
8.其他 |
||||||||||||
8.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
||||||||||||
8.2 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企业资质类别、等级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将被公示1个月,在公示期间,其他国有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拒绝其投标。 |
||||||||||||
9.联系方式 |
||||||||||||
|
责任编辑:胡锦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