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专题新闻 业务类专题 百姓身边的住建 城市万花筒

立法守护“镇江蓝” 镇江首开扬尘零容忍“罚单”

2021-08-25 01:26

金山网讯  因建筑工地扬尘管控不到位,上海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上海某绿化发展有限公司日前受到“顶格”处罚:一年内不得承接镇江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业务。这是我市首次对施工单位因扬尘管控不到位而作出清出市场的“顶格”处罚。

7月1日起,《镇江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施行。该条例打破地方立法传统章节体例,直接以条文的方式作出规定,在我市人大地方立法史上属首次。《条例》细化了扬尘污染防治的具体措施,包括:按照规定设置围挡或者围墙,裸土覆盖密闭式防尘网或者防尘布,施工工地道路硬化处理,喷淋、洒水抑制施工作业时的扬尘等。罚则亦明确“零容忍、严处罚”的基调,设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今年2月至8月,市住建部门进行了5轮扬尘专项整治,对市区在建项目拉网式巡查,每周均以“四不两直”方式突击检查工程现场。截至目前,先后下达扬尘类整改通知书110份,停工通知书105份。因扬尘问题约谈项目主体40次,移交市城建监察支队处罚27次。

立法守护“镇江蓝”的同时,我市倡导各建筑工地运用科技力量减尘降尘。据了解,目前我市所有申领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地,必须在工地出入口安装监控探头,在建筑工地的最高处安装360度全景摄像头,并与市住建部门扬尘视频监控平台直接对接。

在相关责任部门管控建筑工地扬尘污染行为的同时,我市鼓励公众参与城市大气污染防治监督工作,及时制止、纠正建筑工地扬尘污染违法行为。

 (翟进)

责任编辑:方超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