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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有序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2021-08-26 17:34 来源:镇江发布

为适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最新形势变化,现对7月31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以来的防控措施作适当调整,通告如下:

一、提倡广大市民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确需前往的,应当提前2日向居住地所在村、社区报备;出租车(网约车)不得承接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的营运业务;市各旅行社可有序开展省内低风险地区的跨市组团业务,暂不恢复跨省组团业务。

二、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与确诊病例以及无症状感染者有行程交叉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向社区和单位报备,积极配合当地落实隔离观察、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各项防控措施。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的低风险地区人员,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出示含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健康码),并主动落实好相应健康管理措施。所在设区市全域为低风险地区的人员,健康码绿码、体温正常可自由有序流动。

三、除麻将室、棋牌室、公共浴室、洗浴中心、室内游泳馆外,其他前期限流或暂停营业的公共场所,在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前提下,对网吧、酒吧、KTV、歌舞厅、密室桌游、SPA、足疗、影剧院、健身馆等人员密集、空间密闭场所,按不超过50%的核定容量有序开放;对室内宗教场所、文博场馆等内部空间相对空旷、宽松的公共场所,按不超过75%的核定容量有序开放。广大市民进入市域内各类室内场所,需扫描核验苏康码或“镇江通行码”(在“镇合意”APP中填报生成)。

四、餐饮场所、农贸(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商场超市、旅游景区以及本通告第三条涉及的有序开放公共场所继续落实测温验码、佩戴口罩、1米线等防控措施;全市各单位食堂(含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工厂、工地、企业等食堂)在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正常运营。

五、在城市广场、开放式公园等室外公共场所活动,要注意个人防护、保持1米社交距离、避免人群聚集;各类会议、庆典、展会、讲座、培训、招聘等聚集性活动提倡在线上举办。从严审批演唱会、音乐会、线下节庆、大型会议、大型体育赛事等聚集性活动,并且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要求落实责任制,做好人流控制和入场检测。对不符合疫情防控和安全要求的活动,不予批准。

六、继续坚持进入小区测温验码、佩戴口罩等常态化防控措施,重点加强非本小区车辆、人员的登记排查,发现异常立刻报告所在村、社区。

七、全市范围内恢复诊所、门诊部诊疗服务,未设置发热门诊或发热诊室的医疗机构(含门诊部、诊所、村卫生室等)一律不得接诊、收治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零售药店恢复向市民销售(含网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和抗生素等“四类药品”,销售同时要严格落实实名信息登记制度。各级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含托幼、托育等)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开学后,经当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验收合格,方可开展线下培训活动。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镇江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8月26日

责任编辑:曲雪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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