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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全面禁止秸秆焚烧和抛河行为

市污防指办明确:全市禁烧率达到100%

2021-10-19 05:26

金山网讯 金秋季节正是秋收农忙时,秸秆焚烧“防御战”再次打响。记者从市污防指办获悉,根据《镇江市2021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全市范围内实行全面禁止秸秆焚烧和秸秆抛河行为,全市禁烧率达到100%。

根据方案,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从10月中旬进入宣传发动阶段,10月20日至12月31日全面实施。各辖市(区)政府要实行部门联动,分片包干,督促各镇(涉农街道、园区)做好禁烧工作;镇(涉农街道、园区)、村(社区)成立执法、巡查、应急处置队伍,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一旦发现焚烧秸秆现象,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处置到位。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以堵促疏、标本兼治,强化常态化管控,全市范围内实行全面禁止秸秆焚烧和秸秆抛河行为,全市禁烧率达到100%。

方案强调,各地要始终保持对焚烧秸秆严查重处的高压态势,通过多种形式加强禁烧宣传,力争实现辖区“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要力推综合利用,解决秸秆出路,以禁促用、以用促禁、疏堵并举,从根本上破解秸秆禁烧的难题,最终实现农民得实惠、企业获利、环境受益;要落实责任,分片包干,加强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秸秆焚烧行为,建立本辖区“蓝天卫士”监控中心,利用微信、电话责任网络,快速通知村民小组应急处置;要盯禁烧期内“第一把火”,对秸秆焚烧严重、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严肃追究属地政府相关责任。

禁烧期内,省生态环境厅将沿用卫星遥感、路面巡查和PM 2.5 自动监测“三位一体”的监管模式,并通过卫星遥感实施全面监控,定期通报生态环境部卫星遥感和省级巡查发现的秸秆焚烧火点信息,并在省内主要媒体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市生态环境局将成立禁烧工作巡查组,加强对各地禁烧工作的督查。 (朱秋霞 李媛)

责任编辑: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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