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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有“分”可“鉴” 镇江出台房地产行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2021-12-27 06:10

金山网讯  哪家房地产开发企业更诚信?分数可一“鉴”高下。日前,市住建局发布《镇江市区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意在进一步规范行业市场秩序,提高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倡导企业诚信经营。

据介绍,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由基本信用信息、良好信用信息、不良信用信息构成。良好信用信息是指企业在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自觉维护市场秩序,受到各级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奖励、表彰以及对社会的贡献等而形成的信用信息。不良信用信息,是指企业在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或违反强制性标准和规范要求,违反市场公平竞争、诚实信用原则,妨碍或干扰监督管理,受到各级政府、住建部门和相关部门查实或处理而形成的信用信息。

借鉴“评分制”,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信用基本分为70分。综合得分在90分以上为A级,得分在80至90分(不含90)为B级,得分在70至80分(不含80)为C级、得分在60至70分(不含70)为D级,得分在60分以下列入信用黑名单。

信用激励惩戒方面,对诚信的企业,在行政服务方面提供绿色通道,重点扶持;在资质升级、工程报建、工程监管方面予以支持;按照《镇江市区商品房预销售款监管办法》规定对不可预见性支出监管比例实行信用等级差别化监管。对有失信行为的企业,由市住建局(当地住建部门)对企业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列入重点监督和检查对象,对其相关业务活动及有关行政许可、备案等事项的办理进行严格管理和审查,并可视情况作出处理,包括警告、通报批评、媒体曝光、暂停销售等。

该暂行办法即日起施行,各家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分将通过信用网站、住建部门和各相关部门门户网站公示。同时我市鼓励社会公众共同参与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信用奖惩和信用监督。 (翟进)

责任编辑:方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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