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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45号通告(调整优化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2022-06-26 11:24 来源:镇江发布

镇江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45号通告

(调整优化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为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优化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不断提升疫情防控的科学精准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入境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场所须符合“单人单套单独居住”条件,不符合条件的应进行集中隔离。已在外地隔离满14天者进入我市无需再进行隔离。

二、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或本土聚集性疫情所在县(市、区)(直辖市为乡镇、街道)旅居史的来(返)镇人员,提前通过“镇江市疫情防控健康申报平台”微信小程序,如实登记申报个人信息;在线报备有困难的,应及时通过电话等方式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相关情况。

三、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或本土聚集性疫情所在县(市、区)(直辖市为乡镇、街道)旅居史的来(返)镇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或本土聚集性疫情设区市其他县(市、区)旅居史的来(返)镇人员,持健康码绿码和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可自由流动;无核酸阴性证明者,进行一次核酸采样后自由流动。省内外全域低风险设区市(直辖市为县、区)的来(返)镇人员,健康码无异常可自由流动。

四、对来自低风险地区的车辆及司乘人员不再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和核酸阴性证明,直接予以放行;对来自或进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本土聚集性疫情设区市的货运车辆及内贸船舶,相关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可自由流动,无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的,按照“即采即走即追”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五、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各类场所继续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做好通风、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

六、广大市民是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要保持“勤洗手、常通风、科学戴口罩”等良好卫生习惯,自觉遵守防疫要求。无接种禁忌症人员,尤其是老年人,应尽快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并接种加强针,构筑人群免疫屏障。

七、压紧压实“四方责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相关疫情防控政策,从严落实疫情防控“九不准”要求,坚决防止疫情防控“简单化”、“一刀切”和“层层加码”。

镇江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6月26日

责任编辑:华筱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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