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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泛征集大运河记忆资源(文史资料)的通知

2022-11-21 16:49

为全方位、多角度记录大运河发展变迁,传承大运河历史文化,打造共建共享的大运河记忆(文化资源)大数据库,为镇江留存层次多样、更加丰富的大运河记忆,决定面向社会广泛征集与大运河相关的各类资源、资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大运河记忆资源是指记录和反映伴随着大运河的建设、使用及维护过程中所形成的多元一体的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及思想领域的相关文化资料(见附件)。这类资料可分为档案、地图、图书、报纸、照片、音频、视频及其他等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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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意盎然的丁卯运河广场(市大运河办 供图

二、征集要求

1.本次征集的资源以数字版本为主。已有数字版本的可直接提交至市大运河办。对于未数字化的资料,可提交原件或实物,由市大运河办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数字化后保存为数字版本。

2.提供的各类资料应保证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照片(电子版本)、音频、视频等资料要求内容真实、影像清晰,黑白、彩色不限,尺寸不限。

3.提供的原件或实物应与运河紧密相关、保存完好、识别度高,无严重划痕、失真和变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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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南运河第一闸—镇江谏壁船闸市大运河办 供图

三、相关事项

1.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大运河记忆资源(文史资料)征集工作,深入挖掘大运河镇江段所承载的文化价值和精神内涵。

2.请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本次征集活动,共同构建镇江市大运河文化记忆。

3.附件列举的资源范围与对象有限,如提供者有其他相关资料,也可提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日。

以上资料电子版可直接发至邮箱:

386589390@qq.com

联系人:

袁正宏   范洋

联系电话:

17671786296  

0511-80826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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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南运河第一标:镇江谏壁航标灯塔 市大运河办 供图

 

附件:

 

镇江市大运河记忆资源(文史资料)

内容参考

 

根据本次征集工作的目标,结合资源的类型与镇江市的实际情况,本次征集的范围主要是具有历史研究与永久保存价值的,散存在镇江市各单位、部门或个人手中的关于大运河镇江段的各类资源,具体包括档案、地图、图书、报纸、照片、音频、视频及其他类型。这类资源的内容主要涵盖以下范围之一:

1.反映镇江市市区随运河发展的演变过程;

2.展现大运河镇江段及其相关工程设施发展变化;

3.涉及运河建设、使用及维护过程中的重大事件、重要活动;

4.呈现运河的沿线历史文化遗迹及其街道、民居、老字号、老作坊的变迁;

5.凸显具有运河文化价值以及镇江城市特色的各类资料,包括文学艺术、非遗技艺、民俗文化等;

6.其他与镇江市运河历史文化相关的各类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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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水入江流》 (武刚/摄

在具体收集整理时,以名称中带有“运河”或“镇江运河”等字样的资料为主。如名称及内容中,包含下表基本对象的资料也应作为运河记忆资源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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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费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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