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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公开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整改落实情况

2025-12-20 00:49

2024年3月26日至4月24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镇江市开展了第二轮第三批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同步开展丹阳市太湖治理专项督察,并于2024年7月向我市反馈了督察报告及责任追究问题清单。镇江市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力推动整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2025年11月底,全市68项整改任务中,已完成整改39项;督察组交办的243件信访件,已办结238件,阶段性办结5件。2024年,针对省第二轮第三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责任追究问题,对33人予以问责。现将督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开。

一、坚定落实生态优先发展理念。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坚持将生态文明教育作为党员教育重要主题,纳入各级党校相关培训课程。举办镇江市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讲大赛,持续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系列活动,建成世业洲环境资源司法修复基地及生态文明融创馆。着力发展人工智能、低空经济、新型储能和氢能等成长型未来产业,大力提高技改设备投入,2025年新增省级绿色工厂36家、绿色园区1家。截至目前,全市实现光伏总装机404.18万千瓦,同比增长57.85%,仑山湖抽水蓄能电站6台22.5万千瓦机组全部投产运行。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等相关文件,不断夯实各地、各部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二、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大力推动全市石粉、砖瓦、铸造等重点行业整治工作,坚决遏制“两高”项目和“两高”技改项目盲目发展,严格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积极推进江苏鹤林水泥、句容台泥水泥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对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沿线分散小锅炉开展分类处置,完成镇江市热力管网东南联供东部片区热网工程项目。2024年完成排定的534项大气治理项目,全市共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3230辆,超额完成省定任务。开展重点行业友好减排,2024年全市重点工业企业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下降8.4%(全省第7)、8.7%(全省第2)、1.4%(全省第6)。强化扬尘污染防治和露天烧烤油烟污染专项整治,持续做好秸秆禁烧和烟花爆竹禁限放管控,全市共淘汰22台2蒸吨及以下生物质锅炉。完成镇江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建设并形成监测能力,对全市镇(街道)环境空气站运维机构开展第四方质控工作,完成307家500平方米以上餐饮单位在线监控设施安装及数据联网工作。

三、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持续开展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精准攻坚“333”行动,截至2024年年底,全市共建成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82个,总面积183.71平方公里。针对性开展低浓度污水处理厂“挤外水、提浓度”专项行动,截至2025年11月底,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浓度高于100mg/L的规模占比为97.83%,21座乡镇污水处理厂进水化学需氧量达100mg/L。截至2024年底,全市共完成33条城市建成区水体消劣;2025年21条劣V类水体整治任务均已完成方案制定,已完成整治9条,已开工整治6条,已落实管理性措施6条。对全市12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及生产废水纳管接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的221家工业企业开展调查评估,持续推进95家整改后接入企业和26家限期退出企业整改工作。完成2300亩高标准农田排灌系统生态化改造试点工作,全市363家规模养殖池塘完成养殖尾水排放信息登记备案,2024年全市农用化肥使用量较2020年削减3.8%。开展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双百日”行动及污染防治整治提升专项行动,2024年以来,“一场一策”整改存在畜禽养殖污染问题130家。

四、持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完成139家化工、电镀关闭企业退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开展尾矿库专项检查,对尾矿库渗滤液排放口强化监督性监测。开展建筑垃圾运输处置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完成381个非法倾倒、积存垃圾问题排查整改,查处各类案件257件;开展打击固体废物非法倾倒专项行动,2024年以来,公安机关共立案侦办污染环境案件2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9名。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已完成“四大体系”36项建设任务和40个计划内工程项目。2024年共抽取20个项目开展环评文件技术复核工作,对存在问题的环评编制单位和工程师进行信用失信记分。对19家一般工业污泥利用处置单位开展全覆盖专项检查,及时停用相关问题企业固管信息系统账号。开展市政污泥运输处置问题排查整治行动,坚决防范市政污泥风险隐患。制发打击非法倾倒固废宣传材料,在各村级广泛张贴宣传发动,提高公众参与度,充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监督。

五、坚定不移推进生态空间管控。开展林业领域、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在土地报批和规划管理中落实大运河管控要求。针对河道管理范围内违规建设问题、非法取水问题、洪水调蓄区内疑似问题开展“举一反三”摸底排查,共完成25个问题整改。生态环境部门共排查大运河沿河企业250余家次,立案查处15件。出台《镇江市河道管理条例》,明确河道管理范围及审批权限,结合各类涉河问题项目实际情况实施分类整治。坚持长江“十年禁渔”,2024年以来,累计取缔违规渔具3542件,查办禁渔案件2470件。严禁在长江干支流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组织对36家2019年以来关闭退出化工企业开展“回头看”专项核查。印发《镇江市长江干流通江支流水质稳定达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4年以来,长江干流水质保持Ⅱ类,通江支流水质均达Ⅲ类及以上,累计完成2430个长江入河排污口、1202个太湖流域排污口整治。

六、坚定不移推进丹阳市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丹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工作,制定丹阳市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明确7个方面23项重点任务,每年印发太湖治理工作要点和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明确任务和工作职责,建立周例会、月调度、季推进机制,制度化、清单化推进落实。整县制推动丹阳市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建设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6座污水处理厂全部完成“一厂一策”方案编制,丹阳欣盛污水处理厂二期(1万立方米/日)已全面开工建设。丹阳市2024年完成城区新改建污水管网8.155公里,完成城镇清淤疏通检测污水管网83.06公里;2025年已完成城区新改建污水管网5.25公里。2024年完成2个达标区建设任务,面积6.09平方公里;2025年新建1个达标区,面积1.65平方公里,目前已进场施工。2024年以来,共关停取缔23家工业“散乱污”企业,对99家工业“散乱污”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开展丹阳市环境风险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共检查企业153家,完成184个问题整改;2025年3月,更新印发《丹阳市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加强电镀行业监管,完成丹阳市河阳电镀有限公司相关问题整改。完成51家企业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分质处理相关整治工作,完成851家太湖流域涉磷企业排查整治工作。深入推进太湖流域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累计完成368个太湖流域排污口整治。推动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先试,珥陵镇农田排灌系统生态化改造工程一期项目(1万亩)已建设完成。

责任编辑:龚逍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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