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网络个人信息保护有“章”可循
互联网上,如何规范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保护个人合法权益?江苏省互联网行业联合会、省互联网协会、省网络空间安全学会近日联合制定《江苏省互联网行业规范个人信息处理活动合规指南》,这就为全省范围内开展个人信息处理活动提供合规参照,对于保护个人信息安全、捍卫数字时代公民基本权利,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数字时代,个人信息既是重要生产要素,更是公民的核心权益载体。从手机APP的权限申请到网络平台的服务协议,从购物记录的精准推送至行踪轨迹的隐性收集,个人信息的处理环节贯穿生产生活各领域。然而,“不同意即不可用”的霸王条款、超出必要范围的过度索权、模糊不清的信息流向等乱象,是部分企业和个人对法律红线的漠视,对技术伦理的失守,以及对公民权益的肆意侵害。
治理个人信息乱象,不仅需要宏观上的“有法可依”,还需要微观上的“有法必依”。随着《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施行,我国已构建起个人信息保护的基本法治框架。但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抽象的法律条文需要具体的执行细则来落地生根。此次,江苏出台的合规指南,正是对上位法的细化延伸与实践补充。指南明确要求建立“双清单”制度,将个人信息收集范围、第三方共享情况公之于众,让信息处理全程“阳光透明”;强调采取加密、访问控制等技术措施保障全流程安全,筑牢技术防护屏障;规定大型平台设立保护监督委员会并发布社会责任报告,压实平台主体责任。这些具体举措,让“告知—同意”原则从形式化合规走向实质性落地,使个人信息保护从“纸面上的权利”转化为“生活中的实惠”。
规范个人信息处理,既要亮剑整治乱象,更要立足长效治理。江苏出台的《合规指南》通过制度设计构建起“不能违、不敢违、不想违”的约束机制。明确禁止“一揽子授权”“霸王条款”等行为,划定合规红线,同时,建立畅通的投诉举报渠道与应急响应机制,让违法行为无处遁形。这种“严管”与“厚爱”并重的治理思路,既通过严格规范防止数据滥用,又为合法合规的数据利用留出空间,实现了个人权益保护与数字经济发展的良性平衡。
数字文明的进步,不仅体现在技术的突破与产业的繁荣,更彰显于对个体权益的尊重与保障。江苏出台的合规指南,是地方治理回应群众关切的鲜活例证,为全国个人信息保护提供了有益借鉴。在保护个人信息的道路上,每一步坚实的制度推进,都是对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向往的有力回应,更是数字文明迈向更高水平的生动注脚。(李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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