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相关决定
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相关决定
(2026年8月31日镇江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全省市县乡三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现对市和各市(区)、镇三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有关问题决定如下:
一、各市(区)、镇两级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在2026年12月底前选出。
二、各市(区)、镇两级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应于2027年1月召开。各市(区)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应依法选举产生镇江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三、镇江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应于2027年2月召开。
四、根据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镇江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总名额仍为355名。全市6个市(区)、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镇江部队和市直单位的镇江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分别为277名、8名和70名。
五、为了加强对各市(区)、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设立镇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工作办公室,高国成兼任办公室主任,曾文兵、胡高云、苏枫、陈功、匡文虎、汪丹宁、吴修飞、於光辉、邵建海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苏枫同志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2026年8月31日镇江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镇江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名,经镇江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决定由卢红柱同志代理镇江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并报镇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2026年8月31日镇江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镇江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名,经镇江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决定由毛建忠同志代理镇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并报省人大常委会、省人民检察院和镇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2026年8月31日镇江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鉴于汪行同志工作变动,根据本人申请,经镇江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汪行同志辞去镇江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镇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2026年8月31日镇江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鉴于潘昌锋同志工作变动,根据本人申请,经镇江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潘昌锋同志辞去镇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并报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和镇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责任编辑:龚逍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