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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重点用能单位戴上节能降碳“紧箍咒”

2026-09-02 09:33

近日,江苏省工信厅、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碳管理的通知》,通过细化企业主体责任、健全部门监管服务体系,全方位规范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碳工作,推动全省节能降碳工作提质增效、落地落细。

“十五五”时期是我国实现碳达峰目标的关键期、攻坚期。重点用能单位作为能耗和碳排放的核心主体,体量规模大、行业影响力强,无疑是节能降碳这场硬仗中的“关键少数”。

给重点用能单位戴上“紧箍咒”,首先源于现实之需。江苏作为制造业大省,工业能耗和碳排放总量位居全国前列。重点用能单位能耗、碳排放规模大、影响大,抓住了这个“牛鼻子”,就抓住了全省节能降碳工作的核心抓手。今年4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做好节能降碳工作的意见》,对节能降碳工作作出新部署、提出新要求。江苏此次出台《通知》,正是对中央精神的精准落地,旨在进一步补齐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管理短板,构建规范化、常态化、精细化的管理体系。

这道“紧箍咒”不是虚悬的条文,而是有实实在在的“咒语”和“法力”。《通知》将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及以上的用能单位全部纳入重点用能单位名单,做到应管尽管。新建成投产的及时纳入,已淘汰退出的及时移出,实现了名单的动态管理。更重要的是,《通知》明确了企业的三项硬性任务:一是建立健全能源和碳排放全流程管理制度,逐年制定实施节能降碳专项计划,每5年常态化开展能源审计与碳排放全面诊断;二是通过节能监察综合业务平台完善节能管理档案,按年度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三是严格执行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限定值等强制性标准要求。这三项任务环环相扣,从制度建立、信息报送、标准执行三个维度压实了企业的主体责任。

“紧箍咒”要念得响、管得住,离不开监管体系的支撑。江苏建立了分级报告审查机制,县(市、区)工信部门在企业报送期满后2个月内完成审查,设区市按不低于10%且不少于30家的比例复核审查,省节能监察中心全程开展层级监督检查。同时,聚焦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八大高耗能行业,全面排查企业能效水平,逐企梳理问题清单和改造清单。工信、发改、生态、住建、交通、统计等多部门各司其职、协同发力。这套组合拳确保了“紧箍咒”不仅念得响,更能管得住。

这道“紧箍咒”并非一味的刚性约束,也蕴含着柔性引导的智慧。《通知》鼓励重点用能单位通过能源合同管理、能源费用托管等方式引入节能降碳专业化服务。组织节能降碳服务机构针对企业生产工艺流程、用能结构等开展深入诊断,制定节能降碳改造方案。这种“监管+服务”的模式,让企业在不额外增加节能改造支出的同时提升能源管理水平、降低能源消耗,真正实现了约束与激励的平衡。

戴上“紧箍咒”不是目的,让“关键少数”在节能降碳的轨道上跑出加速度才是根本。当每一家重点用能单位都能念好各自的“节能经”、走好自己的“降碳路”,全省节能降碳工作才能真正提质增效、落地落细。这不仅是江苏对“十五五”碳达峰攻坚期的有力回应,更是经济大省在绿色低碳转型中应有的担当与作为。(周雄)

责任编辑: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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