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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绵城市为内涝“背锅”冤不冤?

2018-05-28 00:30

金山网讯 24日夜间到25日的一场暴雨,市区部分区域出现短时积水,据城市排水部门分析,积水大多是因施工造成管道堵塞,或小区、企事业单位内部管网与城区主管网“接驳”不畅所致(镇江日报26日曾作报道),后随降雨渐歇,积水自行退去。这场雨在网上也是热门话题,记者浏览本地网站看到,部分网友在抱怨排水不畅给生活和交通带来不便时,海绵城市建设也不幸“背锅”。

这样的现象并非第一次出现。本月初的一场强降雨之后,珍珠桥涵洞受淹8小时,导致多条公交线路临时改线。随后原因查明,系连淮扬镇城际铁路施工挖断原来直径1000毫米排水管道,后临时铺设直径300毫米管道,导致该区域排水受阻。这本是一次意外,极少数网友仍将其归罪于海绵城市建设不力,进而对海绵城市建设能否发挥功能提出质疑。

“说好的海绵城市呢?”“不是说将来永远告别看海吗?”……记者采访了解到,类似这样的误解对海绵城市建设单位来说已经见怪不怪了。市海绵办负责人解释,海绵城市建设是城市水生态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是现代化城市建设过程中的一种新理念、新技术和新方法。

目前镇江的海绵城市建设有两个限定条件,一是在29平方公里的试点区范围内。我市获批海绵城市试点范围为高密度老城区,总面积为29.28平方公里,水域面积11.5平方公里,包含以金山湖为中心,金山湖南岸西至环湖路-太平路-朱方路;南至中山西路-黄山东路-运河路-中山东路-桃花坞路-禹山北路-谷阳北路-学府路;东至左湖路;北至金山湖北岸-焦北滩这一特定区域。

去年夏天,有网友反映,南徐大道西段润州公安分局门口被淹,但该处并非在试点区范围。“因为资金有限,时间有限,现在我们还没有能力把城市建成区全部都建成海绵城市。那场雨确实没有30年一遇,但不在海绵城市试点区。”该负责人表示,即便是试点区,也要等所有的海绵项目完成以后,才能有效应对30年一遇的内涝。据介绍,我市海绵城市试点项目数158个,项目总投资40.6亿元。截至目前完成项目数156个,完成投资37.2亿元,海绵城市建设的关键性项目——沿金山湖CSO溢流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在建。

限定条件之二,内涝防治达到30年一遇标准。是指根据镇江多年来的降雨量统计数据,由暴雨强度计算公式推导出,在沿金山湖溢流污染治理工程建成后,试点区内24小时(比较平缓的)降水量小于219毫米时,不发生城市内涝。但如果降水量高于这个强度,比如50年一遇,仍然可能会淹。

那么,为什么不能把海绵城市内涝防治标准提高到50年一遇、100年一遇呢?该负责人表示,没有一个城市可做到这一点,包括西方发达国家,有的城市防涝标准是20年一遇,有的是30年一遇。因为城市发展日新月异,不可能把地下管网的安全系数提高到那样一个高度,很多城市也没有财力把管网提到这样的高度。“30年一遇是低端标准,我们现在是解决雪中送炭的问题。待将来城市发展越来越好,我们可以解决锦上添花的问题。”

业内专家表示,目前,江二社区等海绵城市建成区的实际效果有目共睹。尽管由于这样那样的原因,目前我市海绵城市建设还不能达到市民的期望值,施工过程给市民带来诸多不便,也不排除个别工程存在瑕疵。而且在极端天气情况下,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技术是无能为力的。但不应因为城市内涝,就污名化海绵城市建设。(方良龙

责任编辑: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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