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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明确:清明期间有序安全开放现场祭扫,禁止组织公祭等聚集性活动

2020-03-26 13:11 来源:现代快报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唐凡 记者 徐苏宁 文 / 摄)3 月 25 日,江苏省民政厅召开全省 2020 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祭扫工作。现代快报记者从会上获悉,江苏明确要求,禁止组织公祭、海祭、江祭、骨灰撒散、集体告别及其他自行组织的人员聚集性活动,暂不开放不具备防控条件的骨灰存放场所。有序开放现场祭扫场所,尽可能满足群众的祭扫需求。

清明节是我国的传统节日,今年的清明节正值抗击疫情、加紧复工复产的关键时期,情况不同于往年。会议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在强化精准防控的前提下为群众提供多种形式的祭扫服务,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尽可能满足群众祭扫需求。为此,各地要认真研究制定和完善清明节祭扫工作实施方案和应急管理预案,细化实化具体措施,统筹做好疫情精准防控和清明节祭扫安全管理工作。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今年清明期间,禁止组织公祭、海祭、江祭、骨灰撒散、集体告别及其他自行组织的人员聚集性活动,暂不开放不具备防控条件的骨灰存放场所。有序开放现场祭扫场所,尽可能满足群众的祭扫需求。要创新服务方式,在不倡导跨省祭扫的同时,为有需求的外省(市)群众开展代为祭扫服务。对确有落葬需求的群众,实行预约落葬,制定保障措施,控制落葬人数。指导殡葬服务机构开设网上祭扫通道,减少人员聚集。

目前,江苏已有南京、苏州等地有序开放现场祭扫。为此,会议要求注重现场管理,确保安全有序,会同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门制定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和人流管控措施。大力倡导错峰祭扫,积极推行预约祭扫,加强监测预警,精准分解管控人流。做好祭扫场所体温检测、环境消毒,督促祭扫人员按照要求进行个人防护,对不符合要求的人员拒绝进行祭扫。要强化属地责任,增强防火意识。

在遗体接运、火化、骨灰寄存等基本殡葬服务方面,各级民政部门要指导所属殡葬服务机构有效保障,并顺应疫情变化情况,逐步恢复殡葬服务供给,科学调配力量,确保服务能够跟上群众需求。同时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规范丧葬、祭祀用品及殡葬服务收费管理,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群众合法权益,不断提升群众对殡葬服务的满意度。

责任编辑:吴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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