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专题新闻 国内专题 聚焦丹徒法院 执行专栏 执行行动

丹徒法院执行干警依法搜查记

2017-09-04 11:23

4

3

1

5

7

6

10

12

11

13

111

采访

采访

222

派出所协助

派出所协助

人大代表监督

人大代表监督

谈话

谈话

制作谈话笔录

制作谈话笔录

8月18日清晨8点,丹徒法院执行局10余名干警赶赴上党镇,对一名被执行人住宅进行依法搜查,并将搜查到的相关物品进行了扣押。当地派出所协助执行,并邀请了人大代表进行监督。

这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2015年4月16日,被告李某因经营周转需要向某农贷公司借款156万元,借款期限自2015年4月16日至2015年8月29日,农贷公司于当日将借款给付被告。借款期间,被告李某按约定支付利息至2015年5月21日,其后,为依约支付本息。

 搜查行动结束后,丹徒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梁国荣在接受区电视台采访时表示,“执行搜查是一种严厉的强制手段,及时合法地采取这种措施,对于人民法院发现被执行人财产、查明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将在以后的执行工作中,依法合理使用这种手段,震慑并敦促被执行人积极履行义务,教育引导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和防范意识,加深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了解和理解,营造良好的执行氛围。”

责任编辑:董礼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