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执行常态化 让“老赖”无处可逃
7月28日凌晨五点,丹徒法院执行局干警早早地来到单位,准备集中执行行动。在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东升的指挥下,15名干警兵分三路,分别赶往辖区各个乡镇。截止下午四点,拘传2人,达成和解协议一件,执结案件一起,到位金额18万元。
在执结的这起涉民生案件中,申请执行人阿美在2015年10月30日,乘坐朋友周某驾驶的无号牌二轮摩托车与被执行人郭某相撞,造成C56颈部脊髓损伤。丹徒法院审理后认为,周某负此事故主要责任,郭某负此事故次要责任,但因阿美未要求周某承担赔偿责任,法院最后依法判令郭某赔偿医疗费、营养费等合计15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郭某未履行义务,当事人阿美无奈申请执行。丹徒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进行了“四查”,均未发现有财产线索,多次通知郭某前来谈话,但他均以种种理由推诿。在今天的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戴瑞伟、周珩、吴军三人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在辛丰镇郭某打工处将其逮个正着,并带至当地法庭。考虑到双方家境困难,在场干警释法析理、耐心调解,不断做工作,最终郭某同意一次性赔付12万元,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董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