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徒法院召开院务会推进执法办案工作
五天的长途奔波, 120个小时的争分夺秒,丹徒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段为东带领该院5名执行干警以最快的速度,顺利完成了12套位于长沙市被拍卖房屋的过户手续及清场工作。
原告江苏某工程机械销售有限公司与被告湖南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系经销合作关系,被告在欠原告大量债务的情况下,为躲避债务,将12套价值450万元的房屋(预售房屋)无偿转让给了湖南某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原告将证据递至法院后,丹徒法院判决撤销被告将房屋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并在被告未能履行给付义务时,依据原告申请立案执行,对上述12套房产依法进行拍卖。
为保证执行效率,段为东及其执行团队在12套房屋顺利成交后,立刻开始着手准备被拍卖房屋的过户、清场等工作,并制定了相应的执行预案。到达长沙的第一个晚上,段局长挨个给买受人打了电话,提醒当事人在第二天指定时间到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以完成涉案房屋的登记、交税、过户等手续。
而在接下来的清场过程中,考虑到被拍卖的房屋可能有租户居住,执行干警通过联系物业处详细了解了涉案房屋的租赁情况,先将部分空置的房屋进行了强制执行并当场交付买受人。而在处理有租户居住的房屋时,执行干警遇到了不小的阻力,甚至有一名租户始终将怀孕妻子当作“挡箭牌”,自己却拒不露面。见此状况,执行干警沉着应对,一次次地上门释法明理,耐心建议其与新房东协商之后的租赁问题。直到所有涉案房屋的买受人打来电话告知房屋已达成协议,执行干警才踏上返程的路途。
恶意逃避债务的行为,不仅给债权人顺利行使债权造成极大的障碍,还给整个社会的诚实信用体系带来不利的影响。丹徒法院今后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提升执行效率,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努力实现“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目标。
责任编辑:董礼